首页

黑冰女王最新调教轮流免费捆绑夫妻

时间:2024-07-09 07:35:16 作者:最高检:三方面举措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 浏览量:54764

  中新网7月8日电 7月8日,最高检召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通过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今年又积极参与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始终作为重点。行政检察坚决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与民同行,强化高质效履职,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会上,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问题广受关注。请问,行政检察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做法和举措?

  张相军表示,一是强化全面履职,促进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聚焦劳动就业领域行政案件,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等监督力度,监督纠正错误裁判、依法及时执行,促进争议一揽子化解。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何某诉人社部门工伤认定案,何某系新入职员工,受伤时公司还未来得及给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检察机关以抗促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成企业依法支付赔偿款。针对本案反映出的新招聘尚未参保、短期灵活用工人员因客观原因获得社会保障难问题,尤其是在工伤认定中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的情况,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签订加强共同调处与协作支持意见,对涉工伤、职业病,涉残疾人、怀孕哺乳女性、外卖骑手、危险作业及重体力劳动者等弱势群体,以及劳动者新入职尚未参保,企业承担过重经济责任易引发经营困难或社会不稳定的“浅劳动关系”等案件,予以重点关注,将保障民生民利与助企纾困有机结合。

  二是强化类案监督,推动新业态行业系统治理。针对新业态劳动者关心的职业风险、保险待遇等问题,以及相关行业行政监管执法突出问题,以类案监督促进堵漏建制,推动行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内蒙古、云南、甘肃、新疆等地聚焦工程建设、餐饮服务、网络订单配送等损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多发行业、领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劳动者工资报酬支付、社会保险保障等揪心事。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增强共护合力。积极与法院、人社、工会等部门建立衔接配合机制,共同筑牢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墙”。今年最高检也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相关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强化协同保护合力。各地检察机关也积极落实,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与法院、人社、市场监管等5家部门会签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衔接机制,协同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张相军强调,下一步将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一要继续聚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增进劳动者福祉。二要继续推广应用好新业态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诉源治理,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三要继续做好普法宣传,运用“普法e站”等多种宣传形式,帮助新业态劳动者提升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助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展开全文
相关文章
2024·中国(淮阳)非遗展演和第二届周口伏羲书展一并开幕

台湾网红“晚安小鸡”(本名陈能钏)、“阿闹”(本名鲁祖显)近日在柬埔寨诈骗园区拍摄被追捕、殴打视频,后被柬警方证实为造假,事后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外加每人400万柬埔寨瑞尔(约合7200元人民币)的罚款。

代表通道丨刘传健:把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是我的责任

哈萨克斯坦实业报》关注到,中国各地为春节旅游旺季做足了准备。中国民航局运输司表示,考虑到东南亚国家、日本、韩国和其他周边地区等热点方向的出行需求,中国各航空公司在春运期间增加超过2500趟航班,以应对激增的客流。

标准模型预言的胶球存在吗?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发现最新实验证据

3月27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为维护季末流动性平稳,2024年3月27日人民银行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25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国台办:《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为香港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赖清德将于5月20日就任,台当局领导人办公室近日启动交接工作。有媒体分析,若在蔡英文卸任前先宣布,可让赖清德免去批评;或是赖清德就任后行使“特赦权”,也要面对反对的声音;还可能则是将陈水扁、马英九、蔡英文三人案件打包一并处理,干脆一次“大赦”,展现企盼朝野和谐态度。

辽宁省免申即享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为经营主体减少跑动1650万次以上

江西证监局认为,世龙实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
链接文字